新闻资讯
咨询热线
020-08980898传真:020-08980898
民用无人机上户口要按新规来,关乎安全和飞行登记
对于无人驾驶航空器,其管理规定始终长期处于缺失状态,这种状况不但带来了安全方面的隐患,而且还对产业的创新发展造成了制约,所以一部专门的法规出台已经是形势紧迫、刻不容缓了。
管理规则存在空白
我国现有的航空管理框架先是,围绕有人驾驶飞机来修筑立起的,这套体系针对飞行员的资质、飞机的适航以及空中交通规则,有着详尽细致的规定,然而,无人驾驶航空器的操作模式不一样,更新的速度很快,其应用的场景广泛得很,从物流一直延伸到测绘,如此一来,旧有的制度难以简单生硬套用到其身上,最终致使监管方面明显冒出了盲区。
何种制度上的空白致使带出实际方面的问题,举例来说,轻型的无人机于城区当中飞行究竟应当遵循怎样的高度限制呢,物流无人机进行跨区域运行又该如何去申请空域呢,鉴于缺失全国统一的标准内容,各个地方的管理层面的尺度相互不相同,企业以及用户时常会感到无所适从,安全方面的风险也跟着不断积累 。
适应技术特点与需求
无人机种类繁杂多样,重量幅度跨度甚大由数百克延伸至数百公斤,功能方面的差别极为显著。若运用一套固定不二之标准去管理全部类型,不是管控过度致使创新被抑制扼杀,就是管控得过宽松进而导致风险滋生。《条例》并未施行“一刀切”的方式,而是依据其重量、性能以及风险等级状况,来实施分类式管理。
这种差异化的思路,是管理走向科学化的一种体现,对于被用于航拍用途的尺寸较小的无人机而言,其管理重点倾向于操作方面的规范,而针对于被应用于货运领域的体型较大的无人机来讲,就需要对其可靠性以及运营的方案进行严格的考察。通过这样分门别类的进行管理此种方式,能够更为精确地去分配监管的相关资源,在坚守住安全底线的情形的时候,为技术的应用留出合理的空间。
构建安全监管框架
核心目标是保障《条例》里飞行安全能确定,它从生产、乃至运营,再到飞行的全链条着手,设定了系统有着安全要求。 在生产环节之中,无人机产品得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还被纳入存在缺陷产品召回的体系,从源头方面达成保障质量 。
在运营的环节当中,要是使用并非微型的那种无人机去从事经营性的活动,那么单位是需要申请从而取得运营的合格证的那个。这会促使运营的主体去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而明确责任所在。对于个人的娱乐飞行而言,重点是侧重于驾驶员实名登记以及基础操作培训的情况哟。
规范具体飞行活动
飞行规则清晰为安全之关键所在,《条例》明定无人机避让原则,规定其务须主动避让有人驾驶航空器,与此同时,划定禁飞区域,诸如机场净空区、军事管理区这般,且禁止于人群密集场所上空飞行。
这些规定把飞行活动归入到了有序的轨道之中,使得操作者拥有了清晰明确的行为边界,清楚知晓什么是能够去做的事情、什么又是不可以去做的事情,并且让空中交通管制部门具备了执法的依据,能够针对违规飞行展开查处行动,进而有效地防止无人机干扰民航这一情况以及危及公共安全等各类事件的接连发生。
兼顾安全与发展
《条例》可不是单单进行限制,它的重要原则是“放管结合” ,对于风险比较低的微型、轻型无人机 ,管理流程被简化了 ,方便大众去使用 ,对于新兴的无人机物流 ,还有城市空中交通等业态 ,鼓励在安全框架范围之内开展试点以及创新 。
法规明确提出要鼓励技术创新,支持无人机同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相融合,国家会优化空域资源供给,完善起降场、通信导航等基础设施,这些措施意在营造良好环境,推动产业从处于“野蛮生长”状态转变为朝着“健康有序发展”的路子转变。
推动法规落地实施
首部专门行政法规《条例》,搭建了管理的顶层设计,然而真正落地还得细化,有关的部门要制定配套的登记管理、人员认证、运行审批等具体办法,能让每一项制度存在可操作性 。
标准体系同样需要同步予以完善,其中涵盖产品的技术标准,还有测试方法,以及数据链路安全标准等等。这些具体的规则以及标准乃是《条例》的“四肢”,唯有它们健全了,整个监管体系才能够实现有效地运转,达成从“有法可依”迈向“有法必依”的跨越,。
这部新推出的《条例》,你觉得里面哪一条具体规定,最能够处理当下无人机管理里的实际问题呢?欢迎在评论区域分享你的想法。


